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早产

1935年美国儿科学会提出,凡活产新生儿的体重等于或小于2500g者为早产。在以后的临床应用过程中人们认识到,胎儿生长受限时孕龄和胎儿实际体重之间可以有较大差异,因此,1961年世界卫生组织规定了早产孕龄的标准,将妊娠周数不足37周分娩者定为早产,但没有规定低限。国内外对早产定义的期限不统一,目前我国对早产的定义为自末次月经第1日计算,妊娠满28周至不足37周分娩者。人们根据孕龄将早产分为3类:1、发生在妊娠20-28周的为极早早产,占5%。2、<32孕周的为早期早产,占10%。3、妊娠在32-36周的早产为轻型早产,占85%,也有学者又将32-36周进一步划分成两个亚组,将32-34周前称为中型早产,而将34-36周的早产才称作轻型早产。

早产基本知识

别名:
就诊科室:
产科
发病部位:
全身
传染性:
无传染性
最佳就诊时间:
无特殊,尽快就诊
相关症状:
耳内发胀 神经衰弱综合征 视力常呈雾状模糊感 上唇变薄 咽喉部干燥刺痒 瞳孔如锯齿或梅花状 波动性听力减退
多发人群:
妊娠满28周至不足37周的孕妇
并发疾病:
肺结核 盆底痉挛综合症
是否医保:
治疗费用:
治愈率:
治愈率89%
治疗周期:
治疗方法:
药物治疗
相关检查:
妊娠周数的判断,妊娠检查,妊娠试验,血清α2-妊娠相关蛋白,血清妊娠相关血浆蛋白A
常用药品:
盐酸利托君片,妇康丸,参茸白凤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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