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市昌平区精神卫生保健院是1991年10月由北京市卫生主管部门批准,由1987年4月恢复的昌平县精神病防治所和1984年11月建院的沙河精神病医院合并而成,属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,1998年2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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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级 精神病医院 国营
二级 精神病医院 国营
北京市昌平区精神卫生保健院是1991年10月由北京市卫生主管部门批准,由1987年4月恢复的昌平县精神病防治所和1984年11月建院的沙河精神病医院合并而成,属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,1998年2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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